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发布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现代马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1-28 16:22 环中马术

各盟市农牧业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马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7〕147号),今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00万元支持现代马产业发展。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现代马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内政发〔2017〕147号),今年自治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8000万元支持现代马产业发展。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经自治区财政厅同意,农牧业厅会同旅游发展委员会、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体育局、科学技术厅等相关厅局,制定了《现代马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益,经自治区财政厅同意,农牧业厅会同旅游发展委员会、文化厅、新闻出版广电局、教育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体育局、科学技术厅等相关厅局,制定了《现代马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

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2018年11月7日

现代马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切实提高马产业扶持资金效能,自治区提出现代马产业发展资金主要支持马良种提升工程、马主体旅游精品工程、蒙古马精神弘扬工程、马业人才培育工程等四大工程;马产品加工提升行动、马品牌赛事创建行动、马产业科技创新行动、马健康安全行动等四大行动方面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支持马良种提升工程。开展七项工作。一是开展马品种资源调查和马业标准体系建设。自治区畜牧工作站牵头,会同盟市、旗县畜牧推广部门负责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等8个盟市制定马品种资源普查方案,开展马品种资源普查,并编制马资源志。会同相关技术部门制定涵盖养殖技术、场地建设、赛事活动、文化教育、旅游服务等马业标准体系。二是开展蒙古马保护。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乌兰察布市、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等8个盟市实施蒙古马保护政策,保护蒙古马2万匹;对饲养基础母马50匹以上养殖户,每匹给予1000元补贴,资金用于购买或饲养种公马、基础母马,标准技术推广、饲草料补贴以及电子耳标补贴等。具体补贴资金按照旗县级以上畜牧技术部门鉴定分析结果,核实数量后按头直补,且统一打电子耳标,建立蒙古马保护档案,上报自治区畜牧工作站种业资源管理平台。盟市负责组织旗县制定蒙古马保护实施方案,盟市负责审批,报自治区备案。三是实施保种场建设。在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和巴彦淖尔市等7个盟市蒙古马主要分布区域选择一些旗县建设蒙古马保种场,带动周边养马户开展联合保种;对保种场每个安排40万元补贴性资金用于保种场基础设施设备改造、组建和扩大核心群以及饲草料补助、更换种公马以及电子耳标补贴等;保种场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不达标的,取消补贴资格。盟市负责组织旗县制定蒙古马保种场项目实施方案,盟市负责审批,报自治区备案。旗县项目实施单位要建立保种场档案,报自治区畜牧工作站种业管理平台。四是开展进口马纯种繁育场建设。支持兴安盟、通辽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巴彦淖尔市、二连浩特市等盟市育种企业与科研院所、推广机构合作,在有基础、有条件、有积极性的地区开展进口马纯种繁育,推动本土化进程。对进口马纯种繁育场每个安排60万元,资金用于引进优质种公马,组建育种群以及马厩、配种站、兽医站、训练场、饲草料补助等;纯种繁育场建设项目实行动态管理,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评估,考核不达标的,取消补贴资格。盟市负责组织旗县制定进口马纯种繁育场项目实施方案,盟市负责审批,并报自治区备案,旗县组织建立纯种繁育场档案,项目实施单位报自治区畜牧工作站管理平台。五是开展基因库建设。在内蒙古畜牧工作站实施基因库建设项目,完善基础设施设备,保存蒙古马冷冻精液3000剂,购买社会化服务制作胚胎200枚、卵子1000枚;自治区畜牧工作站负责制定基因库建设实施方案,自治区负责组织专家对基因库建设方案进行评审并经上会研究后批复。六是开展马新品系培育。支持呼伦贝尔市、通辽市、锡林郭勒盟启动专门化品种(系)培育。申请马品种培育的育种企业,要制定马品种联合培育方案,执行首席科学家指导制度,首席科学家负责对马育种工作的总体把控,制定育种方案。育种企业与首席科学家团队、基层推广机构、养殖户按一定比例分配资金并承担各自任务。马新品系培育由盟市负责组织育种企业申报,自治区负责组织专家对马品种联合育种方案进行评审并经上会研究后批复。七是开展种马拍卖。对农牧民及合作社、种马场、马科研教学单位拍得的种马实行良种补贴。通过竞拍购买到种公马并签订合同的购买者,凭身份证和购买合同,按照购买种公马的品种给予补贴。纯血马种马按每匹8万元补贴、锡林郭勒马按每匹2万元补贴。具体拍卖结算方式由马业协会会同锡林郭勒盟农牧、财政部门制定。以上七项工作由自治区农牧业厅负责。

二、支持马主体旅游精品工程。按照市场主导的原则,坚持高标准、高质量的发展,支持以蒙元马文化为主题的集旅游、文化、体育赛事为一体的综合性现代马文化产业园建设,着力改善产业园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和提升公共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奥威蒙元马文化产业园建设,开展马文化博物馆建设所需的蒙元文化民俗设计与制作、民族马文化用品收集、现代马文化旅游产品研发、民族服装服饰等。现代马文化产业园由自治区旅游发展委员负责。项目单位实施方案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批后,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备案。

三、支持蒙古马精神弘扬工程。开展三项工作。一是举办马业博览会和马业论坛。利用马业博览会,全方位展示马产品、马匹繁育及饲养技术、马医药与兽医服务、马运动用品、马术俱乐部、马艺术品及文化、马术赛事及旅游等方面的实物、影像、书籍资料。举办以“弘扬蒙古马精神,振兴现代马产业”为宗旨的马业论坛,邀请顶级专家学者,围绕马产业发展、马文化、体育赛事、特色旅游、对接海南马业政策,把脉内蒙古未来马业发展。展馆搭建与招商招展实行公开招标。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农牧业厅负责。二是举办大型驻场旅游演出。支持内蒙古民族艺术剧院《千古马颂》大型驻场旅游演出100场,每场补助2万元,用于表演马饲养、训练、马房及训练场地建设、马匹购置更替等。此项工作由自治区文化厅负责。三是创办马业宣传专题栏目。支持内蒙古电视台在卫视频道采取马文化专题+系列赛马方式,全年52期节目蒙汉语同步播出,满足观众对马文化和马竞技体育题材节目需求。全年播出计划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备案。项目管理参照《马文化专题节目<圣驹>项目管理办法执行》,项目单位实施方案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批后,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备案。此项工作由自治区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

四、支持马业人才培育工程。支持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锡林郭勒职业学院等建设自治区马产业人才培育基地,开展专业师资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开展马产品研发、马文化传承等。项目单位实施方案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批后,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备案。此项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负责。

五、支持马健康安全行动。主要开展两项工作。一是支持伊金霍洛旗马属动物无疫区建设,为马匹国际交流和跨区域流动开设绿色通道。重点改善和提升马属动物无疫区兽医实验室,配套完善马属动物疫病诊断仪器设施设备,开展马传染性贫血等8种动物监测、流行病调查和检疫。伊金霍洛旗马属动物无疫区建设由鄂尔多斯市农牧部门组织旗县制定实施方案,市农牧部门负责审批,报自治区备案。二是开展马属动物疫病监测。监测马传贫、马鼻疽马属动物22000匹,对进口马属动物重点地区、赛马场周边马流行性感冒、日本脑炎、非洲马瘟、伊氏锥虫、马媾疫实施监测。自治区动物疫病防控中心牵头,会同盟市、旗县动物疫病防控部门,制定马属动物疫病监测实施方案,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备案。此项工作由自治区农牧业厅负责。

六、支持马品牌赛事创建行动。支持国家体育旅游精品赛事,举办内蒙古国际马术节,在保留民族特色马术活动的基础上,开展国际马术旅游联合会(FITE)骑射比赛的赛事引进、赛事培训、赛事器材以及盟市推广。项目单位实施方案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批后,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备案。此项工作由自治区体育局负责。

七、支持马产品加工提升行动。加大传统加工产业改造升级,实现工厂化、标准化生产,形成稳定的产能和质量控制,规模生产,服务于民族地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新旧动能转化。支持内蒙古中蕴马产业集团在“中国马都”建设马产品输出基地,完善和提升马产品综合开发企业基础设施设备,开展酸马奶酸乳酸菌饮品研发和检验检测项目建设。项目运作采取贷款贴息方式。项目单位实施方案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批后,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备案。此项工作由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负责。

八、支持马产业科技创新行动。坚持“以种促赛、以赛促种”,开展呼伦贝尔市三河马竞技技能测定技术研究,以种马业为起点延伸产业链,推动呼伦贝尔市三河马特色马产业发展,为广大马主创收增收。项目单位实施方案经所属主管部门审批后,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备案。此项工作由自治区科学技术厅负责。

九、有关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农牧部门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建立健全工作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承担好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指导督促旗县部门落实好目标责任,遴选好扶持对象,共同抓好政策落实。要结合自治区《农牧业产业扶贫三年行动方案》,建立扶贫带贫机制,促进现代马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细化工作方案。要按照本通知和相关部门项目资金管理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尽快制定各部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盟市实施方案于11月5日前报送自治区农牧业厅及相关厅局备案。

(三)注重调度督导。各盟市要建立项目执行定期调度督导机制,及时掌握项目执行和资金使用情况,当年资金因工作落实问题出现结余的,核减下年度资金。各盟市要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创新督导检查方式,及时妥善处理项目执行中的问题,重大事项要及时向自治区报告,并分别于每个季度末报送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要做好项目实施总结,全面总结分析项目执行情况、存在问题并提出有关建议,盟市和项目单位年度总结请于2019年1月31日前报送自治区分管厅局,并报自治区农牧业厅备案。

(四)加强绩效评估。自治区依据下达各盟市的任务清单和目标任务,适时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建立健全以目标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奖优罚劣。各盟市也要建立健全本区域项目绩效评价机制,将政策目标实现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指标体系,开展自查自评。

(五)强化政策公开。各盟市要及时将现代马产业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向社会发布,按规定程序做好补助对象、资金安排等信息公开公示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参与意识,争取广泛支持。鼓励社会公众、专家学者、从业人员参与马产业宣传,提升内蒙古特色马文化品牌的影响力,营造有利于现代马产业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鼓励区内科研院所、育马企业、种马场、马业协会、马术协会等与国外开展交流与合作,促进内蒙古现代马产业与国际接轨。

源自: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 编辑:王西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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